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32日審訊,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第12天接受控方主問。陳沛敏下午完成接受控方主問,由辯方開始盤問。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24】休庭。
【16:20】辯方又指出,黎智英不會直接指令陳做何任事,只會「提出建議」,而且每次都會以有禮貌的語氣提出,例如「我們可以這樣做」、「你們可以討論一下」等字眼。陳沛敏同意黎的用字有禮,偶爾會以有關方式提出建議,但「唔同情况有唔同嘅,有時我會覺得係一個指示」。
【15:40】辯方提及國安法醞釀與生效的時期,問陳沛敏是否反對國安法。陳稱她憂慮國安法影響傳媒工作,「我覺得如果要推行,要有多啲諮詢,或者收集多啲巿民嘅意見」,並同意她擔心國安法剝奪新聞自由和其他個人自由,《蘋果》的文章亦因此傾向批判國安法,陳強調「不過有啲都係反映黎先生嗰個立場」。
陳沛敏續確認,黎智英同樣擔心國安法剝奪新聞自由,並「竭力阻止國安法通過」,因此建議透過國際制裁阻止國安法生效,而在國安法生效前,沒有法例禁止呼籲國際制裁。
【15:25】辯方續圍繞陳沛敏的價值觀盤問,問陳是否與黎抱持相同價值觀,例如民主、人權、新聞自由、政府要有透明度。陳一概同意,「我相信香港係適合發展呢個作為政治制度,即係民主制度」,亦確認《蘋果》擁抱上述價值觀。
至於《蘋果》的編採方向,辯方指《蘋果》對政府的態度較為批判,但「不是為了批評而批評,而是希望引起關注,令政府改變政策」,陳沛敏同意「可以咁講」。《蘋果》也不時報道警暴問題,陳確認她本人反對警暴,認為「唔應該使用過分武力」,亦同意《蘋果》報道警暴是為說服當權者自我約束,避免濫用暴力。
反修例運動期間,陳沛敏同意她「嗰陣時都係」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而《蘋果》許多針對修例的報道,是希望說服當局撤回修例。至於《蘋果》報道示威頻仍是否希望說服當局「修例不是個好主意」,陳思考片刻後答,認為「都有咁嘅作用」。
【15:14】開庭。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陳沛敏,黎智英神情平靜,凝視陳沛敏作供。辯方首先提及,陳在主問結束前,稱黎曾評論《蘋果》某天報道外國制裁的新聞做得「唔夠大」。辯方問該則新聞若非太遲出現,陳會否「做大啲」?陳答「唔一定」,因為若有大新聞出現,她可以隨時改版,甚至放在頭版,所以在上述事件中,她不認為該則新聞太重要;辯方續問陳沛敏是否有編採自主,陳笑言「如果黎生無出聲嘅時候都係嘅」。
辯方續指出,黎智英沒出席日常的編採會議,例如「鋤報會」的紀錄不會傳給黎。陳沛敏一概同意;陳亦同意她有逾20年經驗,屬資深記者,亦曾遠赴瑞典採訪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她負責的緬甸大選報道曾獲人權新聞獎。至於她的記者生涯中,是否維持專業水準,陳則表示「我希望係啦」。
【14:45】控方重提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會將一些資料發送予陳沛敏,例如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Twitter發帖提及他與黎智英見面。陳指Mark Simon的目的是希望《蘋果》報道事件。庭上展示一張相片,陳按控方要求認出相中人是Mark Simon。控方完成12日主問,辯方稍後將開始盤問。
【14:38】控方問除通訊程式外,黎智英有否在其他場合評論報章的處理方法。陳沛敏憶述,2019年下半年,黎就一則醞釀對中國內地或香港政府施壓的新聞刊出翌日,表達他認為該新聞不應放在A2,而應以頭版全版刊出。
【14:33】開庭。
【13:08】休庭。
【12:50】法官李素蘭關注控方原稱可在15分鐘內結束主問,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解釋今天他「不在狀態(under the weather)」,提問比預期中長,希望法庭見諒。
【12:48】控方續展示一份從時任《蘋果》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的電腦擷取的電郵,題為「自由工作付款申索審批表」,內含的文件列出「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記協前主席楊健興等人的稿費。陳沛敏確認電郵中列出自由撰稿人的稿費,但英文版的稿費毋須她批核。
【12:39】《蘋果》在6月24日停刊當日出版100萬份報紙,控方關注是否陳沛敏的決定。陳表示發行部曾提到會有很多市民購買報紙,「因為佢係最後一份」,公司較高級的員工亦建議印100萬份。陳指是她批准決定,但當時其身分「有啲尷尬」,因為她已請辭,正在公司收拾物品,當有人向她告知建議時,「我咪話ok,ok幾好吖,咪100萬份囉」。
【12:21】控方展示兩則分別於2021年6月19日及6月20日刊出的報道〈扣查40小時 與周達權、張志偉同准保釋 陳沛敏:以《蘋果》同事自豪〉及〈新聞工作者首涉國安法陷獄 張劍虹、羅偉光還押〉。前者提及對於《蘋果》仍能順利出版,陳沛敏感「好感動」,勉勵同事「盡量做」;陳又於後者稱「報紙今日會如常出街」,並透露自己暫未辭職。
控方問6月20日陳沛敏是否已請辭,陳回應她口頭上有向時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葉一堅提出辭去副社長和《蘋果》公司董事的職務,當時羅、張已還押,以職級來算,高層尚有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陳確認她被捕後繼續在《蘋果》工作直至6月24日。換言之陳的辭職申請在24日尚未生效?陳回應「可以咁講,但係其實我入咗表格喇,但係公司當時入面係好混亂」,「因為當時連咩人批,可以批我張form,佢哋都唔知道可以點處理」。
陳在法官李運騰詢問下澄清,她於同年6月18日接近深夜時分獲警方保釋,翌日到庭旁聽羅偉光和張劍虹上庭,其後休息了一天,6月20日回公司。
【12:05】控方昨日提到陳沛敏在2021年6月17日被捕後,《蘋果》翌日刊登陳的專訪〈夫:她冷靜堅強鎮定 陳沛敏選擇留在災難現場〉。文中引述陳在《蘋果》員工大會上講過「會留至最後一刻」。陳庭上供稱,不記得是在員工大會或受訪時講過,「總之我有講過呢句說話」。
控方追問陳在員工大會上,有否指示改變《蘋果》的報道方向。陳回應指「無」,又補充由黎智英被捕至還押,及至員工大會時,「我哋都冇被直接指控我哋啲新聞報道係有問題」,所以不曾討論改變報道的角度,僅曾更改部分報道字眼。
【11:55】控方呈上陳沛敏與時任主筆楊清奇在2021年3月11日的信息來往:
陳:「我覺得有線前採主林妙茵的文章OK 而且反應幾貼新聞」
楊:「搵緊佢」
陳沛敏庭上確認,曾推薦林在《蘋果》撰文。同年4月30日,陳、楊二人再對話:
陳:「桑普有冇定期專欄?老闆建議找他寫。論壇有位嗎?」
楊:「他的文章怪怪的,而且公開主張港獨,所以一直沒敢讓他開專欄,否則,交了稿,出唔出都麻煩」
陳沛敏庭上補充,在黎智英還押後,張劍虹稱黎想邀請時事評論員桑普撰文。
【11:40】控方續展示《蘋果》一眾高層在WhatsApp群組「應變小組」的信息,陳沛敏確認群組由張劍虹在2021年4月17日成立,目的是因應國安法或警方言論,討論《蘋果》的報道或字眼是否需要更改,而且當時員工不時提出疑問,詢問某字眼能否使用,例如有國安法案件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相關,他們討論過「喺報道嘅時候用唔用得呀,或者係啲廣告仲收唔收得呀?」
信息紀錄顯示陳沛敏在4月17日曾問「閹割選舉」一詞需否改為「完善」或「修改」選舉制度,時任總編輯羅偉光則回答「我與同事討論了,認為可以繼續用閹割選舉,因為都係陳述事實」,又提出他認為也可以沿用「武漢肺炎」。
陳沛敏庭上補充,上述字眼是「同事覺得會唔會好似喺當時社會氣氛,或者新法律環境下會有問題」,加上前述鄧炳強的發言,令他們擔心「如果我哋唔再謹慎啲用字,會唔會觸犯咗鄧炳強講嗰啲情况呀?」故希望在群組討論,統一網上及實體新聞的做法。
【11:30】《蘋果》在2021年4月16日刊登頭版〈鄧炳強恫嚇傳媒:違國安要付代價《蘋果》總編質疑鋪路嚴厲打壓〉,報道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的文章「誤導、炒作、不盡不實」。控方問《蘋果》在鄧炳強發言後,有否調整編採方向。陳沛敏稱「唔記得有做任何嘢」。
【11:10】控方呈遞《蘋果》在2020年12月13日,黎智英被加控國安法控罪後的頭版報道〈控勾結境外危害國安禁保釋 黎智英國安法前開 twitter 追蹤蓬佩奧蔡英文成「罪證」〉。控方詢問為何以引號括着「罪證」二字。陳沛敏解釋「因為嗰時未定罪㗎嘛,因為一個指控嚟嘅」。
文中亦列出報道內的「控方指控內容」,包括黎智英所撰的文章及其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控方詢問《蘋果》有否將文章及片段下架,陳稱時任社長張劍虹曾講過要將部分文章下架,但不肯定最終何時下架。
【11:06】開庭。《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第12天接受控方主問。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甫開庭表示,昨日稱主問尚餘15分鐘,但今天估計要花更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