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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拐賣17兒童死刑伏法 余華英案情回顧 (14:08)

內地拐賣17名兒童的人販余華英已伏法【相關報道】。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本文整理余華英案情回顧。【短片:受害者感慨「正義到來」、「壞人終得應有報應」

余華英貴州、重慶、雲南拐賣17兒童

法院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伙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作案,拐賣兒童17名。據此,貴陽市中級法院依法於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余華英不服並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等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余華英死刑。

余華英案情回顧

●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伙一起拐賣多名兒童。

●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後,檢察機關提出發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回重審。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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