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藝術家哈寧(Jens Haaning)2021年獲丹麥藝術館The Kunsten Museum委託及提供大筆現鈔,用於創作藝術品,卻只交回兩幅白畫布,聲稱作品主題就是「拿錢走人」(Take the Money and Run),更拒絕還錢。時隔兩年,哥本哈根法院周一(18日)裁定哈寧須還錢予藝術館,扣除工資和裝裱費後須歸還49.3萬丹麥克朗(約55.2萬港元)。
哈寧過往曾強調自己並非盜竊,法院宣判後他稱無意上訴,稱此風波對他工作有好處,但同時令他陷入手足無措及難以應對的處境。不過他亦稱,事件備受外界關注,「藝術館因此賺到的錢遠比它所投資的多」。
事源於2021年,哈寧受該藝術館所託,以真鈔重新製作兩幅有關丹麥人及奧地利人薪酬的作品。藝術館提供約53.4萬丹麥克朗(約60萬港元)真鈔用作鑲嵌入畫,哈寧最終只交回白畫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