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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情況|「極端情況」員工可否不返工作地點?僱主可否扣糧或勤工獎? (07:40)

暴雨持續,加上全港多區水浸等路面情況,政府已公布是「極端情況」,勞工處今日(8日)提醒僱主,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極端情況」工作安排

.除與僱主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安全地點,不要啟程上班

.若「極端情況」結束,僱主應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

.因「極端情況」未能上班或遲到,僱主不應扣僱員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因「極端情況」未能上班,僱主不應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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