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18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8個指明地方的人,須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任何人於以下指明時間逗留指明地點,須於6月19日或20日檢測:
.深水埗南昌薈1樓F102號舖半島漁港(6月13日下午2時至3時)
.黃大仙龍翔道120號新光中心3樓富臨皇宮(6月14日晚上7時至8時)
.天水圍新北江商場1期1樓C41D號舖將軍麵館(6月15日下午4時至5時)
.屯門石排頭路5號偉昌工業中心地下C舖澳門荷蘭園(6月14日上午7時至9時或下午5時至5時30分;6月15日上午7時至8時)
.深水埗北河街118號地下公和荳品廠(6月13日下午1時至5時)
.觀塘創紀之城5期apm第5層L5-1號舖潮館(6月12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
納入強檢名單的住宅大廈包括油塘油麗邨仁麗樓、沙田禾輋邨協和樓、長沙灣碧海藍天6座、屯門南浪海灣1座等,詳見https://www.chp.gov.hk/files/pdf/ctn_20220618.pdf。
另外,當局發現馬鞍山耀安邨耀頌樓的污水樣本檢測呈陽性,任何人於6月12日至18日曾逗留上述地點逾兩小時,須於6月19日或20日檢測。
如市民在今年3月18日或之後取得核酸檢測或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毋須再接受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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