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12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1個指明地方的人,須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任何人於指明日期及時間曾逗留以下地點,須於5月13日或14日檢測:
.紅磡馬頭圍道37號紅磡商業中心B座3樓新旺會(2022年5月9日下午5時至午夜12時)
任何人於5月6日至12日期間,曾逗留指明地點逾兩小時,須於5月13日或14日檢測,指明地點如下:
.將軍澳厚德邨德志樓
.馬鞍山錦泰苑錦盛閣
.青衣曉峰園2座
.元朗朗屏邨錦屏樓
.上環荷李活華庭A座
.鰂魚涌英皇道971號英皇大樓
.紅磡寶石戲院大廈B座
.馬鞍山錦豐苑錦菱閣
.荃灣石圍角邨石蘭樓
.葵涌葵盛西邨9座
.屯門翠林花園A座
.沙田沙田第一城19座
.東涌昇薈10座
.北角新都城大廈A座
.薄扶林寶翠園5座
.黃竹坑金寶花園1座
.九龍城嘉匯2座
.荔枝角美孚新邨第三期百老匯街72-74號
.慈雲山慈愛苑愛賢閣
.黃大仙黃大仙下邨龍豐樓
如市民在今年2月12日或之後取得核酸檢測或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則毋須再接受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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