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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健案上訴庭批律政司不追究較重罪責者 3法官均曾任職律政司 薛偉成曾任刑事檢控專員 (19:52)

上訴庭日前判處25歲青年馬家健上訴得直,撤銷其企圖販毒罪,無罪釋放,批評律政司放棄追究較重罪責的人,並提出多項未能解決的疑點,包括為何案底纍纍的「師爺」會受聘於律師樓等。上訴庭在判辭提到,或許有人會認為只要原審法官陳慶偉裁定案件馬家健毋須答辯,馬家健便可以當庭獲釋,避免5年「冤獄」;惟上訴庭指出,這對主審法官來說並非容易的決定。

事實上,審理上訴的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以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薛偉成均曾在律政司工作,其中薛偉成更曾出任掌管刑事檢控的刑事檢控專員。根據司法機構資料,麥機智於1982年至1983年間任職前律政署(現稱律政司),彭偉昌於1987起加入前律政署當檢察官,曾位至副首席檢察官。薛偉成則於1992年加入前律政署當檢察官,2011至2013年出任刑事檢控專員。

根據上訴庭判辭,律政司一方曾在法庭裁定馬家健上訴得直後,申請重審,上訴庭直言律政司的申請「非比尋常」及令人失望,即使被兩名有豐富經驗的高等法院法官強烈評論,且上訴庭對案件已表達明顯關注,似乎仍未獲律政司作為負責檢控機關的關注。

上訴庭亦提到,有人會認為只要原審法官陳慶偉裁定案件毋須答辯,馬家健便可以當庭獲釋,避免5年「冤獄」;惟上訴庭指出,這對主審法官來說並非容易的決定,亦屬於法官的酌情權,無論決定如何,亦無從批評。連代表馬家健上訴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不能確定,若原審時由他代表馬家健,會否在當時提出毋須答辯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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