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的香港市民7月4日起可登記領取政府電子消費券,通過八達通、支付寶香港AlipayHK、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最快8月1日領取第一期消費券。以下即看消費券適用及不適用的交易類別。
消費券適用於:
.接受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
消費券不適用於: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表)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兌換現金
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不能用於上述用途;八達通則不會將有關交易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
電子消費券 實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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