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新界區進行反「白牌車」行動,今早(11日)於屯門區派出警員喬裝乘客,截獲兩輛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兩男司機年齡分別39及56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2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據悉,39歲男子報稱職業為司機,56歲男子則報稱為商人,其中一輛被扣查私家車掛有內地車牌。據了解,警方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預約「白牌車」由屯門往元朗,車資約80元,「放蛇」行動將會在全港不定時進行。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