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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裔父母搖晃幼子致死判終身監禁 官斥可恥 (15:41)

出生逾一個月大的孟加拉裔男嬰因昏迷送院,6日後不治,驗屍報告指男嬰他身上1條左邊肋骨及7條右邊肋骨骨折,其頭部傷勢導致他死亡。其父母昨在高院被裁定各一項謀殺及殘暴對待兒童罪成,今(11日)被依例被判終身監禁,另就虐兒罪判兩人監禁6年,兩罪刑期同期執行;本案是第二宗涉及嬰兒被搖晃致死的謀殺罪罪成的案件。法官胡雅文判刑時形容本案為一連串十分可恥的事件,並批評兩名被告無恥地將事件歸咎於無辜的長子。

被告Hossain Md. Imran(32歲)及Akter Mrs Farzana(28歲)同報稱無業。綜合控方開案陳辭及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事主Hossain Iyman(何義文)2019年7月8日出生,與兩名被告及22個月大的哥哥同住。事主2019年8月24日昏迷入院,醫護發現他多處骨折及頭部重傷,感可疑下報警;事主6天後不治,離世時僅53日大。辯方今求情指,女被告愛她的兒子,她強烈反對陪審團的裁決。

法官判刑時表示,控方的立場以及醫生的證供顯示,懷疑事主被搖晃致死,而且​​搖晃他的人是成人,僅22個月大的長子則根本沒能力對事主造成這種傷害。法官指出,控方就虐兒罪的說法是,兩名被告未能帶事主求醫或求助,未能為他提供安全環境。法官表示,令人遺憾的是,兩名被告的長子及幼女已在這一連串十分可恥的事件中成為受害者。

控方在審訊期間指出,兩名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聲稱事主的傷勢跟他們無關;他們把長子形容為有妒忌心、多次傷害弟弟的男孩,並猜測長子曾從行李箱跳到事主身上。控方指,長子沒能力對事主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推斷事主傷勢由父母造成。

瑪嘉烈醫院腦神經外科顧問醫生保延聰供稱,不排除事主的腦部傷勢由猛烈搖晃導致。法醫郭嘉琪則指,事主頭部有致命性創傷,相信由他生前被劇烈搖晃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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