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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美圖秀秀」改DSE成績報教大 22歲女子獲判12個月感化令 官信「一時迷失」冀「重新嚟過」 (13:16)

22歲女子用手機程式「美圖秀秀」將中學文憑試(DSE)成績單上的英文科成績,由第二級改為第三級,以虛假成績報讀香港教育大學學士課程,她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今(1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相信被告因「一時迷失」犯案,並在還押兩星期候判期間有深切反省,終判處12個月感化令。判刑後,香官寄語被告「由今天開始重新嚟過」。

沒有律師代的被告吳梓瑩(22歲,無業,持香港身分證)今進一步求情稱已知錯及感到後悔,往後會努力工作,「以後都唔會再犯事」。

香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試圖使用虛假文件作出欺騙,控罪情節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只有22歲,年紀尚輕,相信她是因「一時之間迷失咗」及無顧及法律後果而犯案。香官又提到,自小經歷父母離異、與父親失去聯絡的被告,就讀副學士期間表現勤奮,成績良好,相信符合資格申請入學,惟案發時為急於求成虛構學歷,愚蠢犯案。

香官認為,被告上了寶貴一課,並相信她在還押候判期間已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終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期間被告需按感化官指示居住和工作、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以及參與小組活動。判刑後,香官寄語被告:「咁就由今天開始從新嚟過。」

案情指,被告去年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的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校方收到的網上申請表及文憑試成績通知書副本,均顯示其英文科成績為第三級。同年7月26日,被告通過網上面試後獲錄取,但其後校方核對考評局發出的成績證書,證實被告英文科成績僅為第二級。被告回覆校方查詢時說,更改成績是「因為好玩」,最終校方報警及取消錄取。

同年9月20日,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說「我係send(傳送)錯資料」;她另在警誡錄影會面承認為加強競爭力而用「美圖秀秀」修改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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