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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曾關注「南丫四號」兩艙之間設通道口 財利船廠:海事處批得即係得 (20:00)

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死,死因研訊今(9日)踏入第25日。負責驗收「南丫四號」的港燈前海事經理鄧雲安透露,當年發現兩艙之間設通道口,他向財利船廠職員說「咁好啊,畀個通道我哋」,對方揶揄「海事處批得即係得」,令他語塞。他提及港燈船隊的「南丫二號」、「南丫十一號」及「南丫十二號」均由財利建造,和南丫四號結構相近,唯獨後者設置通道。

死因庭開始傳召港燈一方的證人。鄧雲安於1980年擔任港燈碼頭督導,1996年升為海事主任,2013年晉升海事經理,翌年退休。鄧供稱,南丫四號1996年完成建造後,他帶領數名船員檢驗船牌和操作,但無量度船身尺寸,因該船已獲海事處驗船人員檢驗。他稱當時剛升職,並無助手協助,不知有否帶文件驗船。

鄧雲安透露,上船後發現最尾兩艙之間設通道口,他向一名財利職員提出觀察,對方揶揄「海事處批得即係得,合約寫到明,海事處話OK就OK」。他不肯定職員的身分,形容對方態度不客氣,「我都面黑黑,咁樣畀人窒」,雙方鬧得不愉快。死因研訊主任關注,財利合約列明以5塊水密艙壁分隔6個艙室,代表兩艙之間須設水密門,為何財利職員用合約作依據。鄧表示不知道原因,「最主要係相信海事處驗過,一定OK我先至相信」,他只關注船隻可否合法航行,無意繼續跟進。

遇難者家屬一方呈上《明報》報道,引述鄧雲安發現南丫四號無裝水密門,曾將事件告知上司,但上司表示無能為力。鄧供稱無印象曾經受訪,不記得有否向上司匯報。

港燈前海事督導陳俊成則稱,他負責海事組行政工作,包括為船員編制更表。陳稱曾在南丫四號船底發現啫喱狀的鋁合金氧化物,交由維修部跟進,而維修部一向負責較複雜的維修項目。陳又指,不知道船上水密艙壁設計,新船驗收是維修部的職責,而海事組從無提出要裝水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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