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調整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檢討,包括將現有「受傷補助」與「臨時生活補助」合併成「體恤補助」,並將援助最高日數由目前最高180天降至最高60天,相關補助兩年內只可申領一次;申請計劃最低病假日數也將由3日回復至計劃實施初期的7天。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開會討論,有議員關注援助大減,或影響真正有需要的人士,當局回應指現時有其他資源可為受助人提供更多協助,包括社署下四個提供臨時的經濟援助的慈善信託基金。
署理勞福局局長何啟明指,目前計劃批出宗數批升,開支升幅大,過去5年每年使用金額由2.97億元上升至4.92億元,如不作任何改變,而升幅持續,相關基金將於2032年度會「乾塘」,故需檢視作改變令相關計劃可持續。
席上多名議員擔心援助大減,或影響真正有需要的人。其中勞工界議員周小松指,體恤補助平均每日補助額為330元,最多60天病假為限,較原有兩項補助合計每日補助金額大減三分之二,認為上巡調整「太辣」,相關金額更不足以同時支撐受助人及其家人的生活使費,促當局要平衡計劃的財政及應有作用。
何啟明回應時指,雖然計劃調整後援助金額會減少,惟現時有很多其他資源可為受助人提供協助,例如社署也有四個基金,包括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鄧肇堅何添慈善基金、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及群芳救援信託基金,為有需要人士可提供更多援助。
議員易志明指坊間以「車手獎」稱呼計劃,受傷補助與臨時生活補助加起來最高可於半年內領取約16萬元,「每個月2萬,好過返工」,故過往濫用計劃情况嚴重。他促政府檢視容許申請人事發後6個月仍可申請計劃的安排,並建議政府設中央醫療評估部門,為有疑問的個案確定傷勢。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則表明,不理解當局透過借減援助以達至「減誘因、減欺詐」的邏輯。
何啟明則指,目前計劃下申請人逾9成均曾到公營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又指如有申請人去多間診所求醫,當局會「盯緊佢」;又稱相信當援助減少,會將濫用計劃誘因降低。社署署長(社會保障)馬秀貞補充,受助人未必一定在事後即時提出申請,有機會先處理其他私人事務或接受治療,相關安排有平衡作用。
就去年12月多人涉嫌以虛假醫療證明文件及其他方法詐騙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被捕,馬秀貞指,截至本月2日,警方共起訴19人,部份已定罪,最高判罰為2至3個月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