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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港智母妨礙司法公正案表證成立 稱兒子聯同蔡天鳳向現任伴侶「攞着數」 (14:31)

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涉隱瞞兒子鄺港智的行蹤,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繼續在區院受審。法官陳廣池今(6日)裁定表證成立,李瑞香須答辯。李自辯稱,覺得鄺、蔡、譚仔創辦人兒子譚方駿這3人間的感情關係「好亂」。李指她之所以對蔡母張燕花自稱「身有屎」,因為她認為蔡及鄺港智「一齊去攞阿駿着數」,這屬醜事。

被告為李瑞香(65歲,退休人士)。控方讀出調查蔡失蹤案的警員林子鐮的書面供辭,指譚方駿、蔡天鳳、李瑞香、鄺港智在蔡天鳳失蹤前約一周,即2023年2月15日,於何文田Kadooria單位共晉晚餐。

陳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李瑞香自辯稱,她1989年與鄺球結婚後育有兩子,但她覺得與鄺球的感情似親人。辯方大律師陳慕賢提問下,李稱與鄺球已十多年「沒實質夫妻關係」。陳官稱問題與案無關,指被告私隱不應被公諸於世。李​又稱,她2016年看到蔡天鳳突然帶一名數個月大女嬰回家並介紹,李追問下才知鄺港智已與蔡分開,蔡再與鄺港智的同學譚方駿生女。但李認為鄺港智與蔡的良好關係沒變,「我覺得佢哋好亂就真。」陳官稱,有些事情法庭不需知道。

辯方提及2017年3月警員到尚德邨單位尋找被通緝的鄺港智。李稱當時應門後得悉兒子被通緝,後獲鄺球及鄺港智告知事情已解決。辯方播放2023年2月22日凌晨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港智匆忙離開何文田單位,李則在催促他。李稱當時鄺港智想與譚一起去找失蹤的蔡,知道兒子已召車,遂叫他「快啲」,而她得悉有人就蔡失蹤報警,又擔心蔡的父親會上門,所以說「好驚」,因為蔡父不讓鄺港智居於單位內。

李與蔡母張燕花通電話時,李承認因「身有屎」而無如實回答警方問題。李今解釋,她見鄺港智與蔡分開後關係「根本就好好」,認為「佢地一齊去攞阿駿着數,呢啲係醜事嚟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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