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私家車前年撞向中環律政中心西座停車場入口保安更亭,車上人士逃去,警方揭發印度裔司機的弟弟折返現場「頂包」。另一名22歲巴基斯坦裔男子涉協助肇事司機與他人調換身分,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區院暫委法官黃雅茵今(4日)判該巴裔男子監禁16個月。黃官稱,被告在案中有關𨫡角色,加上控罪嚴重,因此不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被告簡馬弗(22歲,巴基斯坦裔,報稱運輸工人)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他虛假地向警務處表示辛格梓洋是某私家車的司機,以妨礙和阻撓警務處對2023年7月28日中環律政中心西座外發生、涉及該車輛的交通意外的調查。
黃官判刑時稱,辯方求情指簡馬弗在案中的角色輕微,但法庭拒絕接納這說法,因為簡馬弗協助肇事司機逃離現場以及逃避交通意外的刑責,屬關𨫡角色。黃官指,簡馬弗在案中沒有得益,惟控罪嚴重,加上他經審訊後被定罪且沒其他減刑因素,因此判他監禁16個月。
同案被告為辛格梓洋(25歲、印度裔,報稱工程師)、辛格梓龍(27歲、印度裔,報稱運輸工人),2人是兄弟。辛格梓龍為肇事司機。兩人早前認罪,辛格梓龍於3月被判囚18個月,弟弟辛格梓洋判囚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