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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聲稱炸啟德體育園及駐港機構被國安處拘捕 35歲男被控4罪還押候訊 (16:32)

今年六四前夕,警方國安處拘捕1男4女,指他們涉嫌多次以向警方發信息,聲稱將引爆藏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內的炸彈等。其中涉事35歲男子暫被控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今(4日)被押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7月29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的社交媒體言論是否涉及其他罪行等。被告被拒保釋,須還押候訊。

35歲被告張可佳(ZHANG Kejia)報稱為自僱人士,持香港身分證,以廣東話應訊。控罪指稱,被告今年5月10日,向警方公眾電郵的操作人員傳達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意圖誘使警方相信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控罪另指,被告今年5月13日,三度向警察通訊員傳達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啟德主場館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7月29日再訊,以檢視被告的5部手機、一部電腦,以及汽車錄影系統是否有控罪相關資料;調查被告的社交媒體言論是否涉及其他控罪。

另外,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候訊;辯方則有保釋申請。梁官聽罷陳辭後,把案件押後至7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並下令被告還押候訊。被告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下周四(12日)作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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