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指「管治及架構改革委員會」本月就高層問責建議向公眾公布。至於另一個檢討醫療事故的「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本月亦全面落實31項建議。檢討委員會成員雷兆輝指,責成人事部等部門按事故程度劃分責任,並需「平衡問責」,非僅由個人或機構承擔。他亦回應兩年內三度發生鼻胃喉事故,指反映醫護培訓需持續進行。
去年公立醫院發生多次醫療事故,醫管局早前表示首要需落實高層問責框架。醫管局今日見記者再交代多項檢討進度,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黃立己表示,具體的高層問責等制度,其中「管治及架構改革委員會」,會於本月大會通過問責的建議後,再向公眾解釋。另一個委員會早前提出31項建議,並於本月落實,黃立己指日後就事故作出界定後,各主管需接受一定培訓,人力資源部亦需參與,以履行事故的「公正文化」。
委員會成員、本身是醫生雷兆輝表示,公立醫院需採「平行問責」制度,亦即個人、機構等需共同承擔責任,「不希望將責任放於一個同事上」。他表示,會責成質素安全部門與人事部溝通,就事故「判刑」達成共識。雷表示外國有清晰機制,例如以「決策樹」(decision tree)界定事故責任。他舉例,例如即時呈報並承擔責任的醫護人員,可以留下紀錄,如發現事故其他醫護亦可犯該錯誤,就非應由該醫護負責。
聯合醫院上月底再發生置入鼻胃喉醫療事故,為近兩年第三宗相關事故。早前醫管局已就鼻胃喉作培訓,被問到委員會是否能有效發揮作用。雷兆輝表示,鼻胃喉置換是複雜程序,培訓工作需持續進行。他強調培訓是漫長過程,本港事故發生率已較其他地區低,但仍然需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