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遭母親的兩任男友分別非禮及非法性交,多年後其母疑妨礙他人報案。案件今日(30日)在高院續審,事主的胞妹在錄影會面中表示,她母親拒絕讓補習導師為事主報案。當母親的男友被捕後,其母形容事主「好衰」、「害我心愛嘅人被人拉」。
現14歲女童Y為事主X的胞妹,獲准以視像作供。控方播放Y的錄影會面片段,Y稱被告全志明(現53歲)為其母N.D.(現49歲)的男友,全住在她家的「天台」,有時會趁她父親入睡時,溜進她家睡房內留宿。
Y表示,2023年4月1日,補習導師得悉X曾遭全的性侵,Y亦不能倖免,曾被強吻及摸臀部。補習導師向二人的母親揭發事件,惟其母拒絕報案,回家後更吩咐Y「千祈唔好講全生有非禮」。Y自言,當時她不滿母親包庇外人,但她表現唯諾,因怕遭其母打罵。
Y又指,當晚其母聯絡全,著對方刪去一些敏感對話。翌日其母得悉全被警方拘捕,遂向Y說「點解家姐咁衰,好衰,好衰,害我心愛嘅人被人拉。」Y提及,全曾經想抱著她睡覺,Y拒絕後,其母反而怪責Y,並叮囑全與Y到內地後要抱著Y睡覺,Y對此感到反感。Y作供未完,審訊下周一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