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12歲至16歲少年涉在屯門襲擊一名等候交收加熱煙彈的女子,更有人手持士巴拿施襲,導致女事主背部裂傷。8名被告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區院暫委法官黃國輝今(30日)判其中6名被告入勞教中心,另外一名16歲男生被判入更新中心,12歲少年被判18個月感化令。黃官稱,案情相當嚴重,若年滿21歲的人犯下此案就會被判監禁,但本案所有被告都是年輕罪犯,因此判處較輕刑罰。
8名被告包括同為16歲外賣員曾銘軒、學生何嘉誠和鄭梓晞,以及5名年齡分別12至14歲男生,均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另被指搶走涉案梁姓事主斜孭袋的13歲次被告、14歲第五被告及13歲第六被告,另承認一項搶劫罪。
辯方今求情,當中12歲第四被告的法律代表指,學校老師證明第四被告操行表現令人滿意,希望法官考慮到他年輕,按報告建議判感化令。代表鄭梓晞的一方稱,鄭案發時受損友影響,但他在被捕後沒放棄學業,現已完成文憑試並獲廚藝學院錄取,希望繼續進修。辯方又指,鄭因健康問題不適合入勞教中心。辯方說,其餘6名被告都有悔意,冀能被判入勞教中心。
黃官判處第四被告18個月感化令,判鄭入更新中心,其餘被告被判入勞教中心。黃官說,本案涉及有人使用武器集體傷人,若有年滿21歲的人犯下此案,會被判數以年計的監禁。
案情稱,去年4月13日,梁姓女事主向一名Telegram用戶購買加熱煙煙彈,惟梁取貨後發現煙彈失靈,後獲安排翌日在屯門單車匯合中心附近換貨。梁等候換貨時,目睹8名被告衝向自己;之後眾人對她施襲,過程中她被拉扯倒地、遭人用士巴拿毆打左邊肋骨位置,其斜孭袋被取去。有途人報案,同日警方拘捕8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