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海關督察被控隱瞞違反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批出津貼逾150萬元。被告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名。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劉斌(57歲)案發時任職海關督察,他於2012年4月按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提交申請書,就油麻地一個自置物業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詐騙庫務署,隱瞞他和妻子已遷離上述物業,二人違反計劃的入住規定,案發期間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