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東九龍打擊「白牌車」行動,截獲兩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拘捕兩名男司機。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何健邦表示,今日(27日)派員喬裝乘客,分別透過網約車平台,由將軍澳前往牛頭角,車資約50至60元,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私家車,當場拘捕兩名分別35及48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兩輛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