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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疑遭母親兩任男友非禮及非法性交 事主稱小二時被次被告摸下體 (18:19)

一名女童於8至10歲期間疑遭母親的兩任男友分別非禮及非法性交,多年後其母妨礙補習老師及女童胞妹向警方報案。女童的母親及其兩任男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非禮及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共13項控罪。3人否認控罪,今日(26日)在高院受審。女童在錄影會面時指出,當時她是小學二年級生,次被告多次趁她睡覺時,伸手摸女童的下體,女童只是假裝熟睡,並瞇眼看到次被告的所為。

被告分別為全志明(現年53歲)、李錦輝(現年71歲)及N.D.(女、現年49歲)。全被控4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李被控8項非禮罪,N. D.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現年16歲女童X獲准以視像作供。控方播出X的錄影會面紀錄,X稱她在2017年夏天首次遭非禮,當時X就讀小學二年級,母親一次帶X及妹妹Y到當時男友、即次被告李錦輝的家中,然後便離開,留下兩姊妹與李一同午睡。其間李以為X已睡著,拉低X的褲子及內褲,用手指上下摩擦X的私處,歷時約5分鐘。X稱她是假裝熟睡,她身體一下晃動,李即時縮手及幫X整理下身衣物。

X又指,在同年暑假,李在停車場任職保安員。由於X的父親每年會有一段時間離港,前往上海或台灣,故李於案發時段在下班後都會前往X的家中過夜。一次李在洗澡後摸黑溜入X的睡房內,並伸手入X的內褲中,觸摸X的私處,時長不超過2分鐘,當時X有瞇眼看到李的所為。X指在其後連續5天均有發生同類事件。X作供未完,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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