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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港島「放蛇」拘兩「白牌車」司機 (15:58)

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今日(26日)上午展開打擊非法載客取酬「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透過網約車平台,在灣仔區及東區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跑馬地,當抵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49歲及54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被捕男子分別報稱無業及商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涉案兩輛私家車被扣留檢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葉頌朗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處罰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則可被處罰2.5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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