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死,死因研訊今(26日)踏入第15日。就財利船廠提交的船艙入水評估錯誤,負責審批驗船報告的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表示,不記得有否閱讀入水穩定性數據,自己在報告簽署「已閱」(seen),不等於已審批(approved)。遇難者家屬一方質疑,梁維學的證供與2013年調查委員會供辭不符,質疑他庭上說謊。梁否認說謊,稱自己忘記涉及海難的資料,「唔想再記得呢啲唔開心嘅嘢」。
財利船廠1996年向海事處提交「南丫四號」的「破艙穩性計算書」,由時任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審核。綜合證供,計算書錯誤假設最尾兩艙之間設有水密門,亦錯誤將最尾兩艙分開計算,有違海事處「船總長度一成」規則。
梁維學庭上作供,確認曾審批南丫四號的驗船報告,在「seen」的字眼旁簽署。他稱不知道報告的傾斜數據來源,因欠缺職前培訓,他簽核報告時不知道船總長度規則。直至海難發生後,他才知道該規定。
家屬一方指出,根據2013年調查委員會的證人陳述書,梁維學當年供稱知悉船總長度規定,質疑其證供不符。梁維學稱不清楚當年的證供,亦不記得加簽報告的細節,「我無諗住再有呢個(死因)庭,好多嘢忘記哂、燒毀哂」。家屬方指出,梁拒絕承認知悉規則,因為他審閱報告時疏忽,無留意規則,梁否認說法。梁又指,當年以「seen」字眼加簽報告,不等於已經審批,他不會逐一審視數據和字眼。
退休高級驗船主任梁榮康沒有經手南丫四號的檢驗工作,他稱驗船人員收到船廠提交的穩性計算書,一般會自行核對資料。他又指,若海事處得出結論有別於船廠,會將計算書「打回頭」,標示驗船結果不合格,交予船廠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