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丫海難39死,死因研訊今(23日)續審。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曾審批「南丫四號」圖則,他供稱當年相信船廠會裝水密門,「例如有個窗,個窗會唔會無玻璃?」他提及,海事處人員經過兩艙的通道,不會懷疑應否裝水密門,因他們專注被指派的檢驗項目,不會浪費時間,「最簡單嚟講,唔係佢份內嘢,佢明知都廢事去提出」。遇難者胞弟趙炳全庭外表示,海事處和船廠的證人連日作供推卸責任,「一個推一個」,感無奈憤怒。
黃志堅1980年入職海事處任驗船督察,2010年晉升為首席驗船主任,至2011年退休。海難發生後,黃稱獲海事處招聘為海事意外顧問,跟進2013年調查委員會研訊,並為海事處的大律師提供資料,講述「一啲我哋覺得唔啱嘅嘢」。
黃志堅1994年至1996年間審批部分南丫四號圖則,包括總佈置圖。黃稱當年新船工程甚多,海事處人手難以應付,所以他協助同事審批圖則。黃指,根據俗稱「藍書」的海事處驗船指示,所有水密艙壁都要附上水密裝置,南丫四號無裝水密門,「就係無按要求建造隻船」;即使圖則無明確標示水密門,他仍理解船廠會建水密門。
南丫四號的船殼在內地建造,並通過中國船級社測試,後送回香港。黃志堅強調「由頭到尾」,船隻結構檢查一概由中國船級社負責,本港海事處員工不會驗結構;海事處年檢只關乎設備有否損耗生銹,「所有項目係新船已經檢查咗……海事處唔會再驗一次」。黃續指,海事處只會按船廠安排檢查特定項目,檢驗過程由船廠主導,驗船人員不會檢查額外項目。
家屬一方展示海事處1995年去信船廠的信件,列明由「HKMD」(海事處)檢驗船殼及艙壁,中國船級社則負責其他星號標記的項目。黃志堅不認同信件內容,「我唔知點解咁寫,總而言之唔係我寫」。他重申船隻在內地製造,就由中國船級社檢驗結構,不會由本港海事處檢查,「叫海事處啲人搭船又搭車、睇完就走唔係𠴱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