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下月15日起,將以電子方式發出違例泊車及行車的定額罰款通知書(電子交通告票)及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讓車主及司機透過手機短訊(SMS)或電郵收取告票、透過平台查閱及核實告票,並以電子支付方式繳交罰款。交通總部交通管理及違例檢控科(交通管理組)警司聶凱鵾表示,將告票電子化後,前線人員的執法資料可直接讓後端系統收集分析,有助警方掌握交通違例情况,包括有哪些位置有較多超速、違例泊車,以更有效調動資源應對。
警方今(22日)開記者會介紹安排,在電子交通告票推行初期,會先以「雙軌並行」方式,即以SMS或電郵發出告票同時,現場執法人員仍會在車窗擋風玻璃放置實體告票,助市民適應。聶表示,會觀察推行成效,暫時未有取消過渡安排的目標時間。
車主或駕駛執照持牌人要以電子方式收取告票,要先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聶凱鵾表示,至今有40萬名登記車主及64萬名駕駛執照持有人,向運輸署登記電子聯絡方式,分別佔比65%及24%。
聶說,違例泊車在法例上要負責的人是車主,車主登記更新周期為一年,相信在措施落實第一年,已有條件將違例泊車告票全部電子化,這部分佔告票總數逾80%。至於駕駛執照方面,更新周期最長為10年,聶說目前主要依賴市民更新牌照時提交電子聯絡,會與運輸署合作加強宣傳,又相信平台推出後市民感受到系統便利,會增加登記數字。
聶又指,以電子告票方式可提高交通執法效率,減少前線同事「抄牌」所需時間,有助釋放更多警力,處理其他更核心的警務工作,例如反罪惡巡邏、處理市民報案及求助。對於市民而言亦有便利,他舉例,以往違泊者可能要「飲完茶」才知道自己的違泊車輛遭抄牌,日後市民可實時收到告票,減車輔被拖走風險。
他形容,坊間有「迷思」認為車輛遭發告票後「仍可停泊一段時間」,實際上違泊車輛如構成嚴重阻塞或對其他路道使用者構成危險,警方會考慮將車拖走。
就相關系統的開發及架設成本,資訊系統部資訊應用科(通用網絡系統組)署理高級系統經理侯慶添表示,警方在2021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撥款3.52億元,用於系統開發、設備購買、政府雲端系統租賃,以及開發人員的成本等。為防範騙徒詐騙,警方已登記通訊辦推出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制」,提醒市民電子告票相關的SMS只會由「#HKPF-eTT」發出,不會附上任何超連結,而專屬網站的域名結尾為「.gov.hk」,以資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