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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船主任曾五度為南丫四號發驗船證明書 認有時未閱資料已簽名否認「橡皮圖章」 (15:39)

2012年南丫海難39死,死因研訊今(22日)踏入第13日。海事處退休高級驗船主任曾為「南丫四號」五度發出驗船證明書,他承認即使無親自驗船,都會預先簽發證明。遇難者家屬一方質疑他審核的資料,無列明同事曾驗水密裝置,關注他是否全盤相信同事判斷,猶如「橡皮圖章」。他不認同自己是「橡皮圖章」,稱同事具備經驗及資格驗船。

退休高級驗船主任徐新明負責審批驗船督察提交的圖則,並簽發驗船證明。被問如何監察驗船督察工作,他說嚴格而言無法監察,因同事在外獨立工作,「直接來講,唔係每一次睇佢哋點驗船」。他稱會盡量檢查驗船督察呈交的表格,惟檔案偶爾被人取走,無法審閱所有文件。

徐新明1999年至2004年間,為南丫四號發出5張驗船證明書。被問為何簽署,徐表示按規定,須由驗船主任簽證書。徐稱有兩種簽發證書的方法,其一是驗船督察在檢驗合格後,會將驗船證明呈交辦公室,由驗船主任簽新證書;其二是驗船主任預先簽署證明,待檢驗合格後,再發出新證明。他承認有時未閱讀驗船督察提交的資料,已經簽好證明。

家屬方關注,徐新明依賴過往的驗船證書及紀錄才簽證明,惟表格不設檢驗水密一欄,如何確保同事曾驗水密。徐承認表格不夠完整,但信納同事曾驗水密,因同事具備專業資格,「(驗水密)係驗船嘅常識」。至於應否更新表格項目,他強調「任何表格都唔能夠十全十美」,難以定期增添項目。

退休驗船督察陳淇昌1996年至2003年間,分別4次檢驗南丫四號。他稱沒有進入甲板下的艙室檢查,僅在外圍視察積水,因艙室含有毒氣體和散發油漆氣味,「以我見解,唔適宜落去」。他亦無留意兩艙之間的通道,亦無檢查早年加裝的鉛壓載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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