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今日(22日)在粉嶺區打擊「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透過網約車平台,截獲兩輛私家車,並拘捕兩名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兩名司機分別70及44歲,分別報稱無業及建築工人,涉案車輛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魏少昌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可被判罸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重犯可判罸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 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