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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指8間媒體及20名記者及家人被查稅共需暫繳近40萬 有機構被查成立前利得稅 (17:38)

記協主席鄭嘉如今日(21日)表示,留意到有最少8間媒體平台和機構及其創辦人、20個從事新聞工作的個人及其家人被指涉及短報稅款,當中有個案被指有不屬本人的商業登記號碼,亦有機構被審查成立年份之前的利得稅,受查的個人被指少報40萬元收入,而該收入是其薪金的近2倍。

鄭嘉如透露,另有機構的銀行戶口,或者同一人、機構名下的帳戶互相轉賬、入帳被全數當作收入。接受稅務審查時,納稅人會收到評稅通知書,即稅單,當事人有一個月時間對稅款詳情提出異議,以申請暫緩繳納全數或部分款項,稅局則要進一步審查,有個案親身遞交或郵遞反對信予稅局,但稅局卻聲稱並未收到。

為避免被審查人逃稅,稅局會要求當事人預繳一定額稅款,直至審查確認未漏繳才會返還,鄭嘉如表示,8間被查稅的媒體被要求預繳70萬元暫繳稅,酌情暫緩後仍須預繳30萬;而20位人士則被審查薪俸稅、利得稅或差餉,合共被要求預繳100萬元暫繳稅,酌情暫緩後合共要預繳9萬元。

記協關注點在於稅局並未提出足夠證據或理由估算記者、機構存在短報收入的情况,且《稅務條例》亦未要求個人保留往年帳目,形容難以自證清白,強調記者本身收入微薄,若仍要預繳款項會較困難,會對小型媒體機構和記者帶來相當大的壓力。鄭認為,有關商業和財務方面的監管機構,更加頻繁的審視媒體,並對機構及記者提出無理指控,對本港新聞自由有負面影響。

鄭嘉如以記協為例,她指記協自2023年11月起接受稅務審查,被要求繳納45萬稅款,獲得部分暫緩後仍要繳納30萬,其後他們曾與稅局會面,並當面指出數據錯誤。她強調稅局「寫錯易,證明佢錯、或者計返個啱嘅需要更多時間」。鄭續指,記協隨後在2024年底給出正確計算方式,卻未獲稅局回覆,今年3月又再次被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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