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周披露申訴專員公署網站移除2023年前的調查資料、新聞稿及年報,並刪除市民以《公開資料守則》申訴個案的欄目,公署昨日回應稱,近年給予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建議一般在兩年多內已落實,故2023年4月之前發布的調查報告已「不合時宜,甚或對公眾有所誤導」。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再度解釋事件,稱公署有人提出「電腦放太多資料一定會變慢」,加上聽過有投訴指網站資料太複雜,不便市民申訴,「一按進去就去了資料庫,處理很久也無法離開。」他又重申相關資料不會刪除,亦否認做法失當。
公署提出,公眾要查閲相關檔案資料可先填寫表格,一般在10個工作天內回應,並要申請人親身到公署查閱。陳積志認為回應速度視乎申請人數,希望不需十天就可處理,又認為相關資料「過舊」,相信巿民「未必不一定要那麼急用」。不過,他未有表明查閱時能否拍照或取走資料,僅稱稍後有詳細安排,「巿民上來會明白怎樣做」,若有特殊原因,例如記者有足夠理據,需要盡快發表報道,則可「特別安排」。
陳又稱申訴專員公署主要職能為處理申訴,而非提供網站讓市民查閱舊報告,同時指公署2022年亦有類似做法,當時決定只保留近10年的資料,下架資料的幅度更大,認為公署並無失當,只是「針無兩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