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港人郭鳳儀2023年被警方國安處通緝,其父親郭賢生涉嫌協助處理她在本地保險公司的保單資金,被警方國安處起訴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郭父今月初在裁判法院應訊並還押,今(20日)被帶至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李運騰考慮雙方陳辭後,批准郭父以現金20萬及人事擔保20萬保釋。
傳媒就是次聆訊申請解除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獲李官批准。李官庭上提到,以本案涉及逾1萬美元而言,嚴重性似乎並非最大,亦無證據顯示被告取得金錢後打算從事任何行為。控方同意,但認為被告明知故犯。李官關注警方在被告手機檢取兩張與郭鳳儀在日本見面的照片的拍攝時間,控方交代被告取得保險文件後曾與郭鳳儀見面,回港後交回文件,有理由相信文件上的簽署屬於郭鳳儀。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則指,郭鳳儀多年前已離港在外地生活,2020年初最後一次回港探親,即使她在港尚有銀行戶口,銀行有責任向保安局主動披露,故她無可能再處理在港資產,被告無機會再干犯同一類罪行;他亦非政治人物、無外國聯繫。李官考慮雙方陳辭後,認為法庭滿意若有合適條件,被告可獲保釋,最終決定施加「相當嚴厲」的條件。
李官另外批出的擔保條件包括:
●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居於報稱地址
●每日向警署報到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本案審結前都不得直接或間接與郭鳳儀聯絡
被告郭賢生(現年68歲、報稱商人)今穿黑色短袖上衣、戴白色口罩和黑框眼鏡出庭。他被控於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間,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郭鳳儀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本案將於6月13日再訊,期間讓警方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