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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發作與兒子燒炭 女子承認誤殺罪候判 (14:13)

一名患重度抑鬱的女子2021年誕下男嬰,男嬰需定期接受物理治療,翌年女子疑不堪照顧壓力,遂在元朗水邊圍邨住所燒炭,打算與兒子一同自盡,最終僅女子獲救。她原被控謀殺罪,今(19日)在高院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案情指,被告的丈夫在床邊發現字條,她提到覺得兒子不喜歡自己,又被丈夫責罵,感到沮喪;警誡下被告承認將4顆磨碎的安眠藥給兒子進食。法官將案押後至6月17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精神和感化報告。

案情指,被告譚慧敏(現年45歲)2019年與任職傢俱售貨員的許姓丈夫結婚,兒子2021年1月出生,該年9月起,一家三口居於水邊圍邨康水樓一單位。男嬰有輕微顱骨問題,需持續跟進至1歲為止,同時獲建議就其右肩每月進行物理治療,以及夫婦每日按摩男嬰肩膊10分鐘,每次按摩時他均會尖叫和大哭。

案情續指,2022年5月27日男嬰在按摩期間哭鬧,許遂要求被告停止,被告吃了一驚,一言不發把男嬰帶入睡房。翌日晚上近9時,許下班回家後發現嬰兒床從睡房搬至客廳,睡房門關上。許看到睡房床邊有一鍋燃燒的木碳,下方擺放煤氣爐,門縫被毯子堵住,睡房和客廳之間的貓門以及分隔客廳和陽台的窗簾均以膠帶密封。

被告留下字條稱覺得無法再與許生活下去,但又不願意讓他獨自照顧兒子,遂決定與兒子自盡,為自私行為感到抱歉。許報警時男嬰已失去意識和呼吸,被告則喘氣,二人一同被送往博愛醫院。男嬰同日宣告不治,被告經搶救後被轉送青山醫院,診斷為抑鬱發作。

被告警誡下稱當日她把4顆磨碎了的安眠藥混入水中注射至男嬰口中,她自己則服用了8顆,再燃燒木炭和點燃煤氣爐,隨後一同與男嬰入睡。被告又指2021年已萌生自殺念頭,她與許吵架後,許曾把她拖出睡房按在椅子上和緊握手腕。被告的精神科報告認為她患重度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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