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歌手時而激昂演出,時而穩站吟唱,台側傳譯員隨情緒起伏,以手語「高歌」,入型入格。香港展能藝術會為劇場、國際級演唱會、音樂會等提供劇場視形傳譯(TI),傳譯員自比為表演者影子,透過動作力度和表情表達旋律抑揚,讓聾健觀眾感受拍子,看見歌詞。有劇團冀人人可享受藝術,委託展能在部分劇目設TI場,更稱之為另一場表演,惟嘆資源緊絀,對拓展通達表演難言樂觀。
訪問當天,展能正培訓聾人TI傳譯員,一句「翻開新一頁」歌詞,有學員做開門動作,有人以合力拉繩表達。從事TI逾10年的月英解釋,不同於手語傳譯,TI重在譯意境而非照字譯,演繹多變,有時歌詞未必反映情節,反靠動作串連,「例如猩猩王路易(劇場),歌詞重複『我想做人』,但電影中佢渴望有人類生活」,可加入飲茶等動作解釋。她說許多節目不設字幕機,即使有字幕,可能對部分聾人太艱深;甚至在部分文藝劇「有健聽觀衆話台詞太深,睇傳譯反而明」。
展能2012年起提供TI服務,平均每年約10套節目,如近年每月兩場迪士尼「魔法書房」通達場。因應角色及表演類別,傳譯員流暢變換表情和肢體風格,資深傳譯員吳志偉說最怕譯粵劇,自謙動作「半桶水」,但他隨即翹起蘭花指做花旦造手,維肖維妙。
吳志偉是聾人,傳譯全靠背動作,練習秘訣是跟着卡啦OK數拍子,付出時間多別人幾倍。他也要搭檔健聽傳譯員以便應變,試過演唱會輪流傳譯,吳獨自上陣時,歌手即興跟觀衆互動,本在休息的月英連忙傳譯並示意他照抄,「有時趕唔切,直接跳出來幫你做!」
據社聯資料,本港有61名手語傳譯員。月英說TI不易做,有一定演技要求,籌備也花費心力,收入又「義工價」,導致自然流失。自2011年近30人參與展能TI培訓,目前少於10人在職。TI傳譯員李愛中則認為本港手語發展及認知嚴重滯後,聾人需主動要求傳譯,不少主辦卻「唔蝕得」,他曾要求清談節目主辦方提供傳譯,「佢話預100個位畀你,不過要包起!」
中英劇團每年約1至3套劇設TI場次。助理藝術總監盧智燊說,以往入場的殘疾觀衆無幾,劇團2014年起與展能合作提供各類通達專場,讓更多有需要觀眾入場,更讚傳譯員「有晒情緒,根本係演員」。盧說他們全程參與排練,更過目道具、服裝等,一旦劇本或舞台修改也立即調整,最長需逾2個月準備。他們亦需一定空間及照明燈光,劇團要花心思平衡舞台設計,加上TI機構極少,故TI場少於其他通達服務。
劇團主要受政府資助,通達服務方面,主要接受場地特別設施和服務支援。盧智燊稱雖TI佔整體成本不多,但「始終係成本」,「𠵱家全社會『難撈』,睇劇係奢侈,票房減少」,雖會盡做,嘆「究竟堅持到幾耐?」
政府前年回覆議員質詢稱,文體旅局提供經常資助予主要藝團設通達專場,亦資助機構為電影錄口述影像、培訓人手等。本報查詢資助詳情及已批出金額,當局拒絕透露。康文署則表示,每年約20場主辦或贊助節目設通達服務。
社會推崇共融,但在藝術通達上,本港的社會意識及制度仍落後。現時歐美、日、韓等地法例已要求為殘疾人提供「合理便利」,平機會也曾倡議就此修例但不果。平機會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現行條文已有「合理便利」概念,該會亦擬在今年製作提供貨品、服務、設施及管理處所方面消除障礙的指引。
香港展能藝術會藝術通達經理張蓉說,藝術通達在歐美非常普及,例如超級碗、演唱會等大型表演普遍提供視形傳譯;美國也規定文化表演場地等場所須為傷殘人士提供適當輔助,而本港無此類規定。翻查資料,英國、歐盟、日、韓等地法例訂明應在不同範疇為傷殘人士提供合理便利,澳洲則把此元素納入歧視定義。樂隊Little Mix英國演唱會主辦方曾因未應觀眾要求全程提供手語傳譯,於2021年被裁定違例,3名原告獲賠1.5萬英鎊(約15.5萬港元)。澳洲人權委員會指引亦倡活動主辦方為有需要觀眾提供手語傳譯或字幕機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