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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買加熱煙彈欲換貨反被童黨圍毆 8名少年認蓄意傷人 求情指若不參與會被打 (16:44)

8名12歲至16歲少年涉在屯門單車匯合中心附近,對一名正等候交收加熱煙彈的女生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更曾手持士巴拿毆打事主,導致事主背部裂傷。8人今(14日)在區院承認蓄意傷人等罪,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判刑,待索取一系列報告,其間眾人還押候判。辯方求情表示,號召被告到場的涉案人士曾稱,「如果邊個唔打(事主),就會打佢」,因此被告才「打幾吓手腳」。

8名被告包括同為16歲外賣員曾銘軒、學生何嘉誠和鄭梓晞,以及5名年齡分別12至14歲男生,均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另被指搶走涉案梁姓事主斜揹袋的13歲次被告、14歲第五及13歲第六被告,另承認一項搶劫罪。

辯方早前已存檔書面求情陳辭,第六被告一方在庭上補充,該被告智力屬同齡人士中最低10%,亦有表達和理解能力障礙,易受他人影響。法官聽罷對方求情後,決定先為眾被告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和更生中心報告,另進一步替案發時12歲的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再作判刑。

案情稱,去年4月13日,梁姓事主向一名Telegram用戶購買加熱煙煙彈,並約定同日交收,惟梁取貨後發現煙彈失靈,後獲安排翌日在屯門單車匯合中心附近換貨。

正當梁在上址等候換貨,突然聽到後方有人用粗言穢語罵她,並目睹8名被告衝向自己,其中一人更手持士巴拿。之後眾人對梁施襲一至兩分鐘,過程中她被拉扯倒地、遭人用士巴拿毆打左邊肋骨位置,其斜孭袋亦被取去。

最終由目睹事件的途人向警方報案,同日警方在屯門區內公園拘捕8名被其後告;梁姓事主則被送往急症室治理,經診斷後被發現頭皮位置及雙手有紅斑、背部出現裂傷和瘀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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