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休班消防員涉嫌強姦一名26歲女子一案,今日(14日)在高院續審。辯方在盤問指出,當晚是雙方在酒後情到濃時,事主與首被告李浩田互相愛撫,但是李不能勃起。在李進出廁所後,已見事主與次被告陳卓軒性交,李關掉牀頭燈,開始撫摸事主及讓事主為他口交。辯方形容事主為「表現興奮,全程有互動」,完事後自行休息。事主對此一概表示不同意。
案發時26歲、任職咖啡師的事主X續作供。首被告李浩田(約31歲)的代表律師在盤問指,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帝京酒店房內,X與兩名被告在多輪喝酒遊戲後稍作休息。當時3人半躺在同一牀上,X躺在兩名被告中間,當次被告陳卓軒(約29歲)入廁所後,X側身望向李,又挨在李的肩膊。李伸手攬X的腰,又問X可否接吻,見X沒有反對,李開始親吻及撫摸X。
辯方續指,當時X有配合李的動作,又摸李的下體,惟李在過程中始終無法勃起,李提出要求口交,被X以李身上有汗味而拒絕,故李入廁所內洗澡,原本待在廁所的陳則行出廁所。後來,李看見事主與陳在性交,兩人沒有蓋上披,李關掉牀頭燈,並在與X對望後,李撫摸X及讓X為他口交,而X則表現興奮。李射出的精液因為濺到X的頭髮,故才惹X不悅。X對辯方說法一概表示不同意。
陳的代表律師在盤問則指,在李進入廁所後,X有挑逗陳,兩人在你情我願下性交。X不同意;在控方覆問下,X稱3人在牀上休息時,陳開始摸她,X曾望向李,想用眼神來示意求救,惟李不但未伸出援手,更趁X迷糊時拉起X的手搭在其下體上。X作供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