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天大的男嬰於2019年昏迷送院,6天後不治,醫護在他身上發現多處瘀傷、擦傷、骨折等,部分傷勢由強大衝擊力引致,於是報警。男嬰的孟加拉裔父母同否認一項謀殺及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案件今(13日)於高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兩名被告聲稱男嬰的傷勢與他們無關,而是由年僅22個月大的長子造成;而被告發現男嬰身體不適時,並沒有即時帶他求醫,最後看似不慌不忙地把他送院。
被告HOSSAIN Md. Imran(32歲)及AKTER Mrs Farzana(28歲),均為孟加拉裔無業人士。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30日在香港謀殺Hossain Iyman(何義文);另被控於同年8月8日至8月24日期間,身為年滿16歲而對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即32至48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他,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控方開案陳辭稱,事主何義文2019年7月8日在香港出生,與兩名被告及22個月大的哥哥同住於狹小的劏房。事主同年8月24日入院,同月30日不治,醫生發現他的臉頰及前額瘀傷及鼻擦傷,大腿及肋骨有多處骨折,包括右邊第一肋骨骨折,而這傷勢一般由被車撞或從高處墮下等強大衝擊力造成,加上胸腔兩側都有肋骨骨折,顯示其身體或曾遭強力擠壓。他的頭部受重傷,如顱內出血、腦部腫脹、腦細胞受損,導致死亡。
陳辭指,兩名被告在錄影會中試圖把長子形容為有妒忌心及頑皮、多次傷害弟弟的男孩。陳辭稱,被告指看到長子在2019年8月24日躺在哭泣的事主身上,猜測長子從行李箱跳到事主身上;同日事主昏迷,但被告沒即時報警,而是在最少90分鐘後才看似冷靜地出門、把事主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