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退休漢涉於2022年在大埔田寮下村的住所用生果刀殺死兄長,其後被控謀殺罪在高院受審。被告早前自辯稱,與事主就照顧母親的問題有分歧。他今(9日)在庭上指,案發日再因同一問題與事主爭執,事主先動手襲擊他,而他用刀來自衛,最終誤殺對方。被告怕母親認出家中的屍體是事主,於是在事主臉上再割幾刀。他事後喝殺蟲水自殺,因為他自認「平時連螞蟻都唔會踩死」,當時卻殺人,事態很嚴重。
被告鍾士康(68歲)被控於2022年2月6日在大埔田寮下村謀殺親兄鍾仕安。被告今提及案發經過,指當日他在祖屋外透過窗戶看母親,發現她坐在輪椅上、看着地板。他記得母親說過若久坐於輪椅上,身體就會痛,於是他入屋對事主說,應讓母親坐在梳化,並要求將她送院。他指事主不同意,因而與他吵架,事主推他、用膠管襲擊他,其間誤傷母親。他稱事主又想舉起椅子來施襲,他遂取出平時用於驅趕野生動物的刀來指嚇事主,希望他停手。他說兩人搶刀時「打到七彩、打到飛起,好似嗰啲港產片打鬥咁」,最終他不小心刺中事主,其後事主倒地。
他稱患認知障礙的母親認不出事主,她害怕地指事主為「癲狗」。被告發現事主已死,便安慰母親指:「我已經將癲狗斬開9碌啦(砍成9部分),我一陣會叫埋村長喺出面挖9個窿,將佢分開9件嚟埋(葬)。」他為防母親會因認出事主而受不住刺激,遂在事主已骨折的鼻樑上再割幾刀、把屍身反轉,又因不滿母親遇襲而再在事主手上割幾刀。
被告報警後喝殺蟲水自殺,寫遺書稱要把自己的遺體交給香港中文大學做研究,但最後獲救。在控方盤問下,他稱為保護自己及母親而誤殺事主。法官張慧玲問被告是否認為自己的行為屬自衛殺人;他同意。控方下周一(12日)續盤問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