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022年男團MIRROR演唱會墮屏事故的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早前遭一間舞台設備公司入稟申請清盤,之後協興隆償還有關債務,最終該次清盤獲撤銷。不過,該舞台設備公司昨(8日)再次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將協興隆清盤。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今年7月16日召開聆訊。
本案呈請人為佛山市鉅能舞台設備有限公司;遭呈請清盤的公司為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呈請人曾於今年2月入稟,申請將協興隆清盤,案件上月在高院聆訊。當日庭上透露,協興隆已向呈請人支付整筆債務,聆案官終下令撤銷清盤呈請。不過,呈請人昨再次入稟高院,申請將協興隆清盤。
翻查資料,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去年1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等6罪,被判罰款42萬。由MIRROR演唱會墜屏事故衍生的司法程序至今未完,3名涉事項目經理早前否認串謀欺詐等罪,案件將於今年5月30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