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公司前經理涉在處理客戶空運艙位訂單時隱瞞利益衝突,經兩間與他有關係的中介公司,向承運代理商發出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從中謀取私利共逾120萬元。被告今(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名,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5月22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黃永浩(42歲)是慕佰仕物流有限公司前空運及業務發展經理,於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間,先後建議慕佰仕經兩間中介公司,即JTC Development Limited及飛華物流有限公司,向一間承運代理商發出逾430張空運艙位訂單,並向該兩間中介公司支付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款項。
廉署調查顯示,JTC由與被告有關連的人士成立,被告及其家人在該公司均有財務權益,廉署亦在被告住所搜獲JTC的公司印鑑及支票簿等公司文件。調查又發現被告與飛華達成協議,安排慕佰仕透過飛華經JTC向承運代理商下訂單,被告會向飛華支付手續費,每張訂單涉款約50元至100元。被告從來沒有向慕佰仕披露自己在JTC擁有權益,亦沒有披露他與飛華就訂單所作的協議,並透過有關安排,就涉案訂單獲取私利共逾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