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疑因放狗問題而與警司及其妻子有積怨,他上周五(2日)入稟高院,稱這對夫妻2019年在Facebook群組對他的母親發布具誹謗成分的內容,而這行為對他與家人造成損害。該男子因此要求法庭下令警司夫婦賠償、移除有關內容、以及登報道歉。
原告人為歐陽梓峰(Au Yeung Je Fung Myron),被告依次為林家雯(Lam Carmen)及陳志昌(Chen Chi Cheong)。根據入稟狀,歐陽梓峰指林家雯2019年5月4日在Facebook群組「拉布拉多谷Labrador Valley」發表與其母親有關、具誹謗成分的內容,而林聲稱該內容由陳轉達。
歐陽梓峰稱,有關涉誹謗內容被傳媒報道後,他們全家面對困境,包括遭鄰居迴避、寵物服務合約被取消、須支付愛犬的醫藥費、一家人出現創傷後遺症徵狀。歐陽因此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賠償、移除有關內容、在報章及Facebook群組道歉、支付訟費。
翻查報道內容,歐陽梓峰於2021年涉拍攝及指罵林家雯,因而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歐陽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