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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庭|92證人將出庭作供 庭上讀船長警誡口供拒答船速、沉沒過程等 (13:59)

2012年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事隔超過12年,死因庭今(6日)召開死因研訊。死因研訊主任透露,研訊將有92名證人出庭作供,另外會讀出166份證人供辭。庭上讀出「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的錄影會面口供,警員問及船速、駕駛方向和沉沒過程,周志偉一概拒絕回答。

死因研訊主任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希哲;南丫四號所屬的港燈由律師沈信安代表;「海泰號」所屬的港九小輪由律師許洁瑜代表;南丫四號的造船廠財利船廠由資深大律師張天任代表;海事處由大律師羅蔚山代表;其中7名家屬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

裁判官周慧珠甫開庭稱,本案源於39名男女和小孩在南丫海難喪生,上訴庭基於公眾利益和新證據下令召開研訊,死因庭會專注找出事實,特別是上訴庭指明的6項議題。周官強調,死因庭不會審視民事和刑事責任,惟本案以公開形式審理,希望為失去至親的人帶來了結。

庭上讀出港燈職員黎浩然的書面供辭。黎稱當日負責統籌國慶活動,安排港燈職員工和員工家屬晚上在南丫四號及「南丫二號」觀賞煙花。黎當晚8時登上南丫四號,獲船員告知有124名乘客,其後他走入駕駛室,以揚聲器宣布問答遊戲玩法。黎稱供起航不久,另一隻船駛近南丫四號,他見船長向右扭軚,突然兩船相撞;因船隻傾側入水,他致電999報警求助。

庭上讀出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的警誡口供。事發翌日,警員以「海上危害他人的安全」罪拘捕周,並施行警誡,周自稱右手受傷。另於2012年10月16日,周在律師陪同下接受警方錄影會面,供稱從1993年起擔任船長,但拒絕回答具體工作。

警員在會面問到,除周志偉之外,南丫四號只有兩名船員,共3名人手是否足夠,周表示「唔答」。警員再問,事發時船速、風向和光線如何、周是否知道有乘客進入駕駛室、有否目睹海泰號減速或亮起航行燈,周亦表示不回答。至於撞船後有否通知海事處、有否通知乘客穿救生衣及「棄船」等,周亦拒絕作答。

研訊主任續讀出多名罹難者家屬的書面供辭。當中港燈職員黃以宜稱當日她與丈夫、長女郭亮瑩及孻仔郭文㬢一同登船,當時子女均為幼稚園生。當晚南丫四號啟程約5分鐘後,黃從船窗看見另一艘渡輪,未竟傳出巨響,黃因為撞船而失平衝跌倒,船隻亦開始入水。及後黃與家人從低層甲板逃往上層甲板,黃落水後求救,並由警方及消防派出的小艇所救。黃及丈夫獲救,留院期間被通知一對子女送院後證實不治。

另一港燈職員杜念慈則指,南丫四號被撞後,船頭向上翹起且船尾往下沉,她落水後,見到不少人在海中。及後她登上一艘救生艇,並發現其丈夫同在艇上,艇上人士均同意讓救生艇折返現場以拯救更多乘客。後來,杜被送院後得知其女兒已獲救,但是其11歲兒子張頌軒則失蹤。研訊明續,將會讀出餘下證人的書面供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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