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打擊「白牌車」行動,在港珠澳口岸「放蛇」拘捕兩名網約車司機非法取酬,涉案兩車亦被扣查。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今日(5日)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派出警員喬裝旅客,分別於荃灣及青衣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港珠澳大橋口岸,當抵達目的地時,兩名分別30及60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未能出示有效第三者責任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涉案私家車亦被扣留進一步檢驗。據悉,車資100至300多元,其中一被捕人為登記車主,另一車輛登記車主則為被捕人親友。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張浩煒呼籲,市民出行必須使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相關車輛如用作非法取酬,相關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失效,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保障。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輛必須領有許可證,才可合法載客取酬,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重犯最高判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亦可能被吊銷車輛牌照及扣留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