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參考警方「好市民獎」並於1月15日推出的「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截至3月底共約1700宗參與,署方初步認為當中約700宗可跟進,預料今年中舉行首輪閉門頒獎儀式。房協亦緊隨房屋署,1月下旬發稿預告4月推出同名計劃,及後未再發稿宣傳,上月實施23日接獲4宗舉報參與計劃。
根據房署及房協網站,參與獎勵計劃者須實名舉報,相關舉報亦須令房署及房協向濫用公屋者發出「遷出通知書」,才會獲發最高3000元獎勵金及感謝狀。
房署回覆查詢稱,房委會截至今年3月底接獲約3900宗濫用公屋舉報,約四成即約1700宗舉報選擇參與計劃,經初步篩查,約700宗可進一步跟進及調查。至於不參與計劃的舉報,署方會盡力依據現有資料展開調查。
房署稱,擬每年分兩次評審及頒發獎勵,並在房委會總部舉行簡單的閉門頒獎儀式,首輪頒獎儀式擬今年中舉行。被問到如何確保舉報者身分絕對保密,署方回應稱得獎者可決定是否出席頒獎儀式,其中出席者會個別領獎,身分不會被公開。
至於房協,今年1月22日發稿回應申訴專員公署的主動調查報告時,曾預告4月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之後未再發稿宣傳,直至4月底的季刊《房協動態》才有介紹。房協稱,截至4月23日接獲4宗參與獎勵計劃的舉報個案,會適時舉行簡單的小型頒獎禮,時間及形式待定,得獎者可選擇是否出席。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兼立法會議員陳學鋒稱,房署計劃反應較預期熱烈,強調房協與房署情况不一,前者甲類與乙類出租屋邨的資產要求不同,後者則劃一標準,故不評論房協參與個案多寡與否,但認為房協可加強宣傳,讓市民認識何謂濫用公屋。
房委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形容,房協有數宗個案已稱得上「可以」,因房協公屋量較少,以前亦未有向租戶灌輸濫用公屋的概念,故租戶仍需時適應及發掘相關個案。他又希望房協與房署能列舉成功舉報個案,讓市民分辨濫用公屋情景。
房屋署「舉報濫用公屋獎」參考警方「好市民獎」。不過,「好市民獎」會公開頒獎及得獎者名單,坊間關注房署會否保護舉報者。據房署網站及最新回覆,正式推出的「舉報濫用公屋獎」申請須知已列明「舉報人士的身分會絕對保密」,故頒獎儀式採用閉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