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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打擊酒毒駕 拘5男涉販毒藏毒及醉駕 (11:51)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昨日(2日)至今日(3日)一連二日凌晨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販運危險藥物」及 「藏毒」的行動,共拘捕5名司機及向6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行動中,警員於觀塘道發現3輛私家車搖擺不定,疑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3名本地男子分別王姓(56歲)、黃姓(49歲)及潘姓(43歲)勻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三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特遣隊人員昨晚(5月2日)凌晨二時五十分沿觀塘道巡邏期間,發現一輛形跡可疑私家車,遂在福淘街將其截停搜查並在車廂內儲物箱搜出共32包共重約39克的懷疑氯胺酮、11包共重約9克的懷疑可卡因、9包共重約11克的懷疑冰毒及3粒懷疑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毒品)煙彈,檢獲的毒品市值共約3.4萬元。警員即場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該名陳姓(32歲)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接手跟進。

警方於今日(3日)凌晨2時許,於太子道東近譽港灣發現1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將其截停調查,並在車廂儲物箱內撿獲9克懷疑可卡因。警方以「涉嫌藏毒」拘捕該名吳姓男子(30歲),現正被扣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接手跟進。警方強調,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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