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男子涉在葵涌經營無牌牙醫診所,於警方去年11月「放蛇」時被捕,並被控「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從事牙科執業」等3罪。該男子早前認罪,辯方懇求法庭給被告機會去改過。裁判官王證瑜今(30日)判被告服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李漢山(54歲,報稱無業)承認3罪,包括「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從事牙科執業」、「管有第I部毒藥」、「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的物質」罪。
辯方稱,法庭已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被告,而被告表示,無論法官判他服多久的社服令,他也會接受。辯方續指,被告希望有機會重新做人,其家人今也有到庭支持他。王官聽罷,判被告就每項控罪服80小時社服令,全部同期執行。
案情指,警員2024年11月20日喬裝成顧客到涉案診所求醫,被告為警員檢查牙齒後被捕。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內地有牙醫執照,惟來港後,「考咗幾次本地牙醫資格,但考唔到」,為維持生計,於是「開舖幫人睇牙」,在舖內找出的止痛藥和抗生素,是被告給應診顧客作備用,至於腎上腺素則是被告替顧客檢查牙齒時使用的麻醉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