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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評審局未及時向警方舉報假學歷 記錄數目和警方有偏差 (14:03)

新一份審計報告審查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發現評審局於年報所載的懷疑假學歷個案數目,和警方實際接獲的數目有偏差;又發現該局在處理懷疑假學歷的個案時,未有及時向警方舉報。審計署認為該局應採取措施,確保其年報所載的懷疑虛假學歷個案數目準確,並及時向警方舉報懷疑虛假學歷個案。

評審局主要工作是評審學術及職專教育課程,以確保課程及其營辦者符合資歷架構認可的準則,亦會提供各種評核服務、顧問諮詢等。

在2019/20至2023/24年度期間,評審局向警方舉報了113宗懷疑虛假學歷個案。審計署發現,該局年報所載的懷疑虛假學歷個案數目,在2019/20、2020/21及2021/22年度分別比實際少報了8宗、1宗及5宗。另發現在2023/24年度,該局向警方舉報的32宗懷疑假學歷個案,收到表面證據並完成澄清的日期與向警方舉報的日期,兩者之間相差平均為73天,介乎0至172天不等。

評審局解釋,實際個案數目與年報所載個案數目出現偏差是電腦系統的資料檢索出錯所致,將檢討系統資料檢索過程,確保評審局就舉報個案數目備存的記錄準確。該局又表示,懷疑假學歷個案屬高度複雜個案,需額外時間證明個案屬實,和警方的舉報日期有相隔是由於人員需時檢視個案,以確定有合理懷疑,及需時準備提交附有證人口供的案件檔案。該局指已聯繫警方並同意採用簡化的舉報程序,由警區情報組的指定聯絡點協助處理舉報個案和加快調查,盼正面回應公眾的期望。

另外,審計署分析了在2019/20至2023/24年度期間完成的1654項評審,發現有400項(24%)的評審報告,沒在指定時間即收到評審文件當日後16至24個星期內發出,平均延遲了2.6個星期。評審局解釋,評審工作有一定複雜程度,該局亦應營辦者要求給予額外時間以查核資料是否準確及更改實地視察的日期。評審局稱會檢討評審工作的規劃和管理、相關資源分配及科技應用,以達到目標處理時間;亦會加強與營辦者合作,以助營辦者了解評審工作的要求,從而提高工作成效和效率。

此外,評審局設有評審局大會作管治組織,每屆大會任期兩年,每年召開3次會議,轄下亦有5個常務委員會。審計署審查了服務大會/委員會已滿至少1個完整任期的成員,在2019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間舉行的大會及委員會會議的出席記錄,發現有兩名成員在該段期間舉行的部分大會/委員會會議的出席率偏低少於50%,甚至未曾出席。兩成員在首任期的大會/委員會會議出席率儘管偏低,但在第二個任期仍獲再度委任。

審計署認為,評審局需密切監察大會成員的會議出席率,並鼓勵出席率偏低的成員盡量出席會議;亦建議教育局在考慮再度委任評審局大會成員時,考慮其會議出席率。評審局回應指會加強監察機制,以確保成員的出席率,並鼓勵他們出席會議,亦會適當向教育局匯報須注意的個案。教育局則指在考慮再度委任成員時,高度重視成員的參與和貢獻,包括但不限於會議出席率,會繼續與評審局緊密合作,就日後的再度委任取得相關記錄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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