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審計報告|逾2.6萬強制驗窗通知未獲遵從 一成未發警告信 1.8萬份未發罰款通知 (13:28)

審計署發表報告,截至去年12月,撇除已被撤回、取代或仍未到期的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屋宇署已發出約68.4萬份法定通知,但當中逾2.6萬份仍未獲遵從;其中近一成個案,屋宇署在到期後仍未向涉事業主發出警告信。另外已發出警告信中,近九成未達屋宇署指引中發信的目標時間,八成半未發出罰款通知書。

審計署表示,在未獲遵從法定通知中,43%由遵辦限期起計逾3年至11.6年仍未獲遵從,平均為6.5年。而樓宇公用部分窗戶未遵從通知的比例(27%)遠高於個別業主擁有的個別單位窗戶(4%)。

報告指出,屋宇署在2017至2024年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當中131宗在事發前,曾被發出強制驗窗計劃法定通知,但25宗通知在事發時仍未獲遵辦。

近九成警告信遲發 其中八成半未發罰款通知

現時屋宇署應在通知的遵辦限期起計1個月內,向未遵從通知的業主發出警告信。審計署發現,屋宇署仍未就2565份通知在到期前向所涉業主發警告信;雖已就逾2.1萬份未獲遵從的通知發警告信,但89%由法定通知的遵辦限期起計逾1個月才發出,未達屋宇署指引的目標時間,近三成更超過一年才發出。

另外,在已發警告信個案中,屋宇署無就其中八成半、即逾1.8萬封通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逾1.5萬份與法定通知的遵辦限期相隔逾一年。在發出的4208張罰款通知書中,近半數截至去年12月31日仍未繳罰款,而屋宇署沒有把個案轉介予法庭。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應就未獲遵從的個案採取適當跟進,根據指引訂明的目標時間,按時就未獲遵從的法定通知發出警告信和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視乎情況把未繳款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轉介予法庭。

屋宇署已於2019年1月成立快速檢控小組。審計署指出,截至去年12月,2792宗法定通知未獲遵從、已送達罰款通知的個案仍未轉介予小組。在已轉介528宗個案中,有299宗是屋宇署用了平均2.4年才轉介,最長達9.4年。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