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今(30日)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當中包括審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推行情况。報告指,在2022/23年度及截至2024年9月的24/25年度期間,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就部分申請個案需要較長的處理時間,有逾1.3萬宗申請由收齊資料至完成處理所需的時間介乎31至519天不等,超出職津辦運作手冊訂明的內部時限,另外審批申請的做法亦有不一致情况。署方建議採取措施加快處理申請,並確保審批過程做法一致。
職津辦運作手冊訂明,審批主任應在收到申請、收齊資料等起計20個工作天內,向審批主管提交建議供其批核。審計署審視在22/23年度及截至2024年9月的24/25年度期間的105宗申請,當中兩成的處理時間超逾內部訂明時限,職津辦解釋是因申請人過往獲批的職津申請正接受特別調查或內部覆核,又指鑑於每宗個案情况獨特,無就處理申請的整體時間訂定時限。報告亦指,在9宗個案中,職津辦在收到申請後21至372個工作天,才聯絡申請人要求提交補充資料。
審計署另發現,職津辦審批申請時出現做法不一致情况,在審計署審查的105宗申請中,有1名申請人租住公屋單位支付的租金按金,被計入住戶資產,惟另外67名申請人的公屋租金按金則無被計入住戶資產;在3宗申請中,有申請人或住戶成員將電子錢包餘額申報為住戶資產,但在另外3宗申請中則無相關申報。
就職津辦對申請個案進行質量保障檢查,審計署表示,留意到在2018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間,不通過質保檢查、即發現出錯的申請整體比率為13%,其中2024年相關百分比增至15%,出錯情况主要涉及輸入錯誤資料、審批人員分析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時不夠謹慎等。
審計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探討更善用科技及鼓勵網上提交申請;探討改善職津系統的方法以加快處理申請;採取措施確保審批過程中採用一致做法,包括定期檢視計算為住戶資產項目的清單等。審計署亦提出,職津辦應探討縮短特別調查個案處理時間的措施,並要採取措施改善職津計劃服務表現的管理及匯報。報告引述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處長同意署方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