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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督察偷食物樣本案表證成立 證人同事認向廉署告發 (17:48)

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於2022年至2023年,串謀盜竊用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其中4人不認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眾被告的同組同事、控方證人蔡洪階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蔡承認向廉署告發同事擅取食物樣本,並自稱「一半臥底、一半被調查人士」,他又對廉署人員說,有女同事為人狡猾,被調查時或會棄置樣本或自稱被非禮。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本案表證成立,並押後至6月25日作結案陳辭。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劉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盜竊罪。

代表陳映姍的大律師李澍桓盤問控方證人蔡洪階。李大狀指,蔡自稱是被調查人士,卻曾發20多封電郵予廉署人員,辯方質疑他其實是在向調查員告發涉擅取食物樣本的同事;蔡承認曾作出投訴,但不知自己是否首名投訴者。

李問他是否覺得自己是臥底,他回答說「一半係臥底」,並懷疑其上司、高級衛生督察劉巧君或也有向廉署投訴,他稱:「我點知會唔會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點知係咪劉巧君自己報咗廉署」。王官問蔡,他認為自己一半是臥底,那麼另一半是什麼​。他​回應是「​​被調查人士囉」。

辯方又指,蔡曾對廉署人員說,陳映姍為人狡猾,被調查時或會吩咐其丈夫棄置證物,但辯方質疑這些只是蔡自行想像出來的情節;蔡表示同意。辯方續稱,蔡又批評余鳳珍不是簡單的人,被調查時或會自稱遭人非禮,辯方質疑這也是蔡的幻想;蔡同意這是虛構的。

蔡完成作供,辯方不作中段陳辭。王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後,4名被告均表示不出庭自辯及不傳證人。王官遂將案件押後至6月25日,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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