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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拾獲Hermès手袋後擬轉售 餐廳經理認盜竊還押候訊 (18:03)

有的士女乘客2月報案稱,下車後發現遺失一個價值逾26萬元的名牌Hermès手袋。警方數天後在一間二手名牌店拘捕涉準備轉售該手袋的31歲男子,他在警誡下聲稱,於草叢小解時拾獲手袋。該男子今(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何慧嫻稱案件性質嚴重,涉案金額大,監禁是絕對合適的判刑選項,但仍接納辯方建議,先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訊,以待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為陳康民(31歲,報稱日式餐廳經理)。辯方求情指,明白涉案金額高昂是加刑因素,但希望法庭考慮本案是典型的「在沒計劃下拾遺不報」案件。辯方續指,被告已第一時間認罪,案中手袋亦已歸還予事主,冀法庭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並先索取社服令報告。何官則指,被告行為大膽,於獲得案中昂貴手袋後企圖轉售,但法庭會先為他索取社服令及背景報告。

案情指,本案女事主於今年2月21日晚約11時許,在銅鑼灣與客戶一起用膳後乘的士到灣仔,但在約3小時後發現財物不翼而飛,於是報警。她遺失的物品包括一個價值​約260,100元的Hermès手袋,內有Chanel銀包、現金、信用卡、身分證、iPhone等財物。警方調查顯示,被告曾以WhatsApp聯絡一間位於油麻地的二手名牌店,稱擬轉售一個名牌手袋,對方報價約21萬元。

警方2月27日到該二手店採取行動,在被告準備把案中手袋交給店員時截停他。被告在警誡下稱,早前乘坐的士期間下車小解,於草叢發現該手袋。他說:「我喺荔盈街啲草叢執個袋,個袋唔係我嘅,我都係一時貪心,想將個袋賣出去換錢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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